文章正文
进口肺功能定标筒使用方法
作者:网站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0-05-11 16:02:1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进口肺功能定标筒使用方法:捷斯特肺功能仪校准筒用于肺功能仪的测量校准

捷斯特HI-101肺功能仪注册证编号:国械注进20172216017;具体详见本公司网站

进口肺功能定标筒使用方法

捷斯特肺功能仪校准筒用于肺功能仪的测量校准,

捷斯特肺功能仪定标筒

容量/流速标化

常用经严格校准的定标筒进行标化。定标筒容积有1、2、3升等不同规格,建议使用3L定标筒。标化时应注意肺量计管道的通畅(无阻塞)及管道连接无漏气。

推拉定标筒活塞时注意不能太快或太慢,一般每天进行简单的定标,以2 L/s进行。每次校验需进行4~6次的重复推拉,取其均值。

每星期需进行一次不同的流速范围下(0.5L/s、2 L/s、6 L/s)的校验,检查仪器相应的流速响应性。

标化误差要求在+/-3%或±50ml以内(取更大者),超出上值需重新标化,达不到要求者应检查肺功能仪是否有故障。

系统是否有漏气需每天检查1次,堵塞传感器开口后推拉定标筒,压力下降应少于3cmH2O厘米压力。

系统线性误差每季进行1次,观察系统校正系数的漂移。并在同一天内在不改变校正系数的情况下进行定标测试,观察读数的变化,是否在可允许的+/-3%以内。


 
 
 
 


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09-2012 监控设备公司成品网站
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4006-381-281、028-85446593

成都柏威斯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15030827号-1

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》证书号: 非经营性-2020-0070 ( ICP备案号:蜀ICP备15030827号)

本网站未发布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